针对申请人,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被产权人投诉。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 。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经核查,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扰乱市场秩序。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 ,公示服务内容、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8月21日,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
、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经核实 ,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虚增费用、
近期,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针对代理机构,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 ,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